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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销售条款
L’Aube Parisienne
自2026年9月15日起适用
第1条 – 经营者信息
本一般销售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由以下经营者制定:
L’Aube Parisienne
Thomas Banos-Robles 个体企业的商业名称
个体经营者 – EI
适用法国微型企业制度
8 rue Auguste Barbier
75011 Paris – France
SIREN: 100 816 636
SIRET: 100 816 636 00011
已在法国**国家企业登记册(RNE)**注册,SIREN号码为100 816 636。
已在**巴黎商业和公司登记处(RCS Paris)**注册,登记号码为100 816 636。
电子邮箱: tomarobles@yahoo.fr
电话: +33 6 44 89 24 66
根据法国《税法总则》第293 B条规定,不适用增值税。
第2条 –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条款规定 L’Aube Parisienne 与客户之间就通过以下方式预订或购买的服务和产品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电子邮件
报价单
或 L’Aube Parisienne 明确接受的其他方式
L’Aube Parisienne 主要提供:
巴黎及法兰西岛地区的文化、浪漫和休闲体验;
散步和私人体验;
根据所选择方案可能包括鲜花、法式早餐以及使用客户本人手机拍摄照片的体验;
浪漫惊喜、求婚、生日以及其他个性化服务;
鲜花、早餐或惊喜配送;
以及根据客户要求安排的私人或定制服务。
L’Aube Parisienne 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受监管的导游服务、专业导游业务、正式课程或职业培训。
客户进行任何预订或下单,即表示接受下单时有效的本条款。
第3条 – 服务的主要特征
每项服务的主要特征均在网站相关页面或向客户提供的报价单中说明。
根据具体服务,可能包括:
服务内容;
价格;
预计时长;
地点或集合地点;
允许参加的人数;
包含项目;
可选项目;
特殊预订条件;
以及可能适用的限制。
客户应在确认订单之前了解这些信息。
照片和插图旨在展示服务的大致风格和氛围。
尤其对于鲜花、食品、天然产品、季节性商品、手工制品或装饰元素,图片并不保证实际提供的内容完全相同。
如需替换,L’Aube Parisienne 将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提供质量、价值和风格相近的替代品。
第4条 – 可用性和预订期限
所有服务均视实际可用情况提供。
某些服务需要最低预订时间或准备时间。
相关期限会在服务页面注明,或在订单确认前告知客户。
个性化服务、Private Moments 以及部分配送可能需要特别的准备时间。
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请求,L’Aube Parisienne 可根据实际情况拒绝,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受。
第5条 – 价格
所有价格均以欧元表示。
L’Aube Parisienne 适用法国增值税免税制度,因此根据法国《税法总则》第293 B条规定不收取增值税。
显示的价格即为客户实际应付的金额,但在订单确认前明确说明的可选项目或附加费用除外。
如果价格注明为“每人”,总价将根据参与人数计算。
部分服务可能设有最低参与人数。
适用价格为客户下单时所显示并接受的价格。
任何配送费用或附加费用都会在最终确认前显示。
L’Aube Parisienne 可调整未来订单的价格。之后的价格调整不会影响已经确认的预订。
第6条 – 在线预订流程
客户选择所需服务、日期、时间、参与人数,并在适用情况下选择可用选项。
在最终确认前,客户应能够核对:
服务的主要特征;
日期和时间;
参与人数;
所选选项;
总价。
客户还应能够在确认订单前更正输入错误。
订单将在以下事项完成后正式生效:
客户确认订单摘要;
接受本条款;
确认承担付款义务;
完成所要求的付款;
并收到预订确认。
用于最终确认付费订单的按钮或功能必须明确说明,确认订单将产生付款义务。
预订确认会发送至客户提供的电子邮箱。
客户应确保电子邮箱准确,并在必要时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
第7条 – 付款
除非下单前另有明确说明,客户应在预订时支付全部款项。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为订单流程中所提供的付款方式。
其中可能包括通过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完成的安全支付,以及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如提供预付款安排:
预付款金额或比例将在下单前明确说明;
该预付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剩余款项的付款日期会被明确说明;
如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余额,L’Aube Parisienne 在通知客户后可取消预订。
当银行卡信息直接输入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安全环境时,L’Aube Parisienne 无法访问客户完整的银行卡号码。
在所有到期款项付清前,L’Aube Parisienne 可暂停服务。
第8条 – 订单确认和拒绝
L’Aube Parisienne 可在以下情况下拒绝预订:
服务不可用;
无法合理正常提供服务;
客户提供的信息明显错误;
发生付款问题;
存在合理的欺诈嫌疑;
或存在安全风险。
如 L’Aube Parisienne 拒绝已经付款的订单,将退还相应款项。
第9条 – 体验、时间和守时
服务将在预订确认中注明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
客户应按约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
如迟到不超过15分钟,L’Aube Parisienne 可继续提供服务,但在有必要确保后续安排的情况下,可相应缩短服务时间。
如迟到超过15分钟,并导致服务无法正常提供,L’Aube Parisienne 可将客户视为未到场。
若服务因客户迟到或缺席而无法进行,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予退款。
如果实际情况允许,L’Aube Parisienne 可提出改期或其他商业解决方案。
第10条 – 配送
配送仅在网站注明的区域或订单确认前明确接受的区域内提供。
客户必须提供准确信息,包括:
地址;
收件人姓名;
电话号码;
约定时间;
门禁密码;
必要说明;
以及适用情况下的酒店或机构名称。
客户有责任确认相关酒店或机构允许接收食品和鲜花配送。
如发生地址错误、无法进入、酒店或机构拒绝接收、或收件人不在场的情况,L’Aube Parisienne 将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尝试联系客户。
如果已按照客户提供的信息正常尝试配送,但由于客户或收件人的原因未能完成,已经准备、个性化制作或易腐的产品不会仅因此而退款。
在提前说明并获得客户同意后,可收取额外费用再次尝试配送。
如果配送失败归因于 L’Aube Parisienne,则本条款不适用。
第11条 – 鲜花和季节性产品
鲜花属于天然、易损且具有季节性的产品。
品种、颜色和规格的供应情况可能取决于季节、进货以及产品质量。
如果某一品种无法提供,L’Aube Parisienne 可使用质量和价值相近的鲜花替代,同时尽可能保持:
整体风格;
颜色;
体积;
以及原订花束的整体感觉。
因此,网站图片不能视为对实际花束完全相同的保证。
第12条 – 食品和过敏原
早餐所使用的食品主要来自专业供应商、手工食品商、面包店、糕点店或食品制造商。
实际组成可能根据供应商及供应情况发生变化。
食品可能含有导致过敏或不耐受的成分。
根据具体产品,可能包括含麸质谷物、牛奶、鸡蛋、坚果、大豆、芝麻,以及供应商标示的其他过敏原。
在订单正式成立之前,客户可以免费获得有关所提供食品已申报过敏原的信息。 客户可以查看网站上提供的信息,或通过本条款所列联系方式联系 L’Aube Parisienne。
客户应在服务开始前充分提前告知任何过敏、不耐受或饮食限制。
除非获得特别的书面确认,由于供应商生产流程和交叉污染风险,L’Aube Parisienne 无法保证某种过敏原完全不存在。
如客户存在严重过敏,或存在 L’Aube Parisienne 无法合理控制的风险,服务中的食品部分可能会被调整或拒绝提供。
客户还应将相关信息告知其他参与者或收件人。
客户提供的有关过敏或不耐受的信息,将按照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第13条 – 客户取消
任何取消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发送至:
取消期限以 L’Aube Parisienne 收到信息的日期和时间为准。
除非客户下单前已明确告知其他特殊条件:
服务开始前超过7天: 全额退款。
服务开始前7天至72小时之间: 退还已支付款项的50%。
距离服务开始不足72小时: 无合同退款。
这些取消条件考虑到预约时间段的占用、准备工作、已经发生的采购成本,以及部分产品的新鲜、易腐或个性化性质。
如果实际情况允许,L’Aube Parisienne 可提出改期、修改订单或提供消费额度。
如果违约原因归因于 L’Aube Parisienne,本取消政策不会限制客户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14条 – 法定撤回权
法国消费者法律对部分远程合同规定了撤回权,但同时也规定了若干例外。
以下情况尤其不适用撤回权:
容易迅速变质或过期的商品;
根据消费者要求定制或明显个性化的商品;
必须在指定日期或期间提供的餐饮服务;
必须在指定日期或期间提供的休闲活动。
L’Aube Parisienne 当前提供的服务可能包括在指定日期和时间进行的活动,以及鲜花、易腐食品或个性化项目。
如果服务属于上述任何法定例外,客户不享有14天法定撤回期限。
但是,第13条规定的商业取消政策仍然适用。
如果 L’Aube Parisienne 将来提供不属于任何法定撤回权例外的服务,将在合同成立前向消费者提供必要信息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提供法定撤回表格。
第15条 – L’Aube Parisienne 取消或修改服务
L’Aube Parisienne 可在以下情况下取消、推迟或调整服务:
突发无法提供服务;
疾病或严重障碍;
安全问题;
重要供应商无法履约;
无法进入服务地点;
危险天气;
地点临时关闭或限制使用;
不可抗力;
或其他使服务无法进行或存在危险的情况。
客户将被尽快通知。
根据实际情况,L’Aube Parisienne 可提供:
新的日期;
服务调整;
客户接受的同等服务;
或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款项。
如应退款,将在合理期限内处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原付款方式退款。
第16条 – 天气条件
部分体验完全或部分在户外进行。
小雨、阴天、中等风力或正常季节温度,不会自动构成取消理由。
如天气条件构成真实安全风险,或合理上使服务无法进行,L’Aube Parisienne 可提出:
调整路线;
更改地点;
更改日期;
或取消并退还未提供部分的款项。
决定可能会综合考虑官方天气信息、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参与者安全。
第17条 – 不可抗力
因法国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约时,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如果障碍是暂时性的,可暂停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障碍变为永久性,或无法合理安排改期,将取消相关服务,并根据适用法律退还未提供部分对应的款项。
第18条 – 照片和肖像权
根据所选择的服务,L’Aube Parisienne 可为参与者拍摄少量照片。
如照片使用客户自己的手机或设备拍摄,照片文件将保存在客户的设备上。
参与者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接受拍摄。
未经客户适当的事先同意,L’Aube Parisienne 不会将能够识别客户身份的照片用于宣传、商业推广或公开发布。
拒绝允许商业使用肖像不会影响已预订的服务。
第19条 – 参与者、未成年人、行为和安全
进行预订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并具有订立合同所需的法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参加体验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负责任的成年人负责陪同和监管。
参与者应:
保持尊重他人的行为;
尊重所到访的地点;
遵守公共或私人空间的适用规则;
遵守 L’Aube Parisienne 提出的合理安全指示。
如参与者存在危险、暴力、威胁性或明显危害安全的行为,L’Aube Parisienne 可中止服务。
如果服务中止完全因某位参与者的不当行为造成,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无法继续提供的服务部分不予退款。
第20条 – 责任
L’Aube Parisienne 按照适用法律对其合同和法定义务的正确履行负责。
对于完全由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害,L’Aube Parisienne 不承担责任:
客户或参与者的过错;
客户提供的错误信息;
未遵守安全指示;
第三方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行为;
不可抗力。
客户仍应自行负责保管个人物品。
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
第21条 – 法定保证和符合性
客户享有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定保证及救济措施。
如某项销售商品适用法定符合性保证,该保证独立于任何商业保证而适用。
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客户还可享有有关隐藏瑕疵的法定保护。
产品的天然、手工、季节性或易腐性质,并不免除 L’Aube Parisienne 提供符合订单并适合其预定用途产品的义务。
如发现问题,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出,以便进行核查。
必要时,客户可提供照片或其他订单相关证明。
第22条 – 投诉
投诉可发送至:
L’Aube Parisienne
Thomas Banos-Robles
8 rue Auguste Barbier
75011 Paris – France
电子邮箱: tomarobles@yahoo.fr
电话: +33 6 44 89 24 66
为了便于处理,建议客户提供:
姓名;
预订日期或预订编号;
涉及的服务;
问题的性质;
希望获得的解决方案。
L’Aube Parisienne 将确认收到投诉,并尽力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回应。
第23条 – 消费者调解
客户首先向 L’Aube Parisienne 提交书面投诉,如未能获得令人满意的友好解决方案,可免费联系以下消费者调解机构:
CM2C – Centre de la Médiation de la Consommation de Conciliateurs de Justice
49 rue de Ponthieu
75008 Paris – France
电话: +33 (0)1 89 47 00 14
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消费者可免费使用调解服务。
调解属于自愿程序,不影响消费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24条 – 个人数据
为预约、订单、付款、体验、配送、投诉以及履行法律义务所需的个人数据,将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网站公布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有关过敏、不耐受或饮食限制的信息,根据其性质可能属于敏感个人数据,并适用隐私政策中所述的特别保护措施。
有关个人数据的请求可发送至:
第25条 – 证据、确认及合同保存
预订确认、电子通信、订单数据和付款凭证可依据适用法律保存,并作为双方合同关系的证明。
建议客户保存:
预订确认;
服务信息;
付款凭证;
适用于该订单的本条款版本。
对于通过电子方式订立且金额达到或超过120欧元的合同,L’Aube Parisienne 将按照法律规定保存证明合同的文件,并在客户提出请求时提供查阅。
适用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26条 – 条款修改
L’Aube Parisienne 可对未来订单适用的本条款进行修改。
每笔订单适用的是合同成立时已提供给客户并经客户接受的版本。
除非法律要求或双方明确同意,之后的修改不会追溯适用于已经确认的预订。
第27条 – 条款可分割性
如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被认定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对相关条款进行替代或解释,以尽可能实现其原有法律目的。
第28条 – 语言
本条款的法语版本为正式参考版本。
为方便国际客户理解,可提供其他语言的翻译版本。
如翻译版本与法语版本之间存在差异或解释冲突,在不影响客户惯常居住国适用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的情况下,以法语版本为准。
第29条 –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条款受法国法律管辖。
发生问题或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消费者还可根据第23条使用消费者调解服务。
如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惯常居住于其他国家的消费者,在适用情况下,仍享有其居住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权利。

